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

你有沒有愛的能力

導讀:婚姻從未摧毀任何東西,只會讓潛藏在裡面的人格顯露出來。愛並不會被婚姻所破壞,愛是被沒有愛的能力的人所破壞。愛被搞砸,有時是因為當初就沒有愛,有時是因為缺乏愛的能力。如果多了解愛的藝術,提高愛的能力,愛就會滋長,婚姻也就成為了讓愛成長的空間。

在眾多婚姻情感諮詢案例中,發現一個共性現象:來訪者缺乏愛他人的能力。一個人,如果不能真誠地、謙恭地、勇敢地和有紀律地愛他人,那麼在自己的情感生活中,就增加了出問題的機率。從這個角度看,情感問題,有時是愛的能力問題。

人們通常認為,要獲得情感,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愛,而很少考慮自己有沒有愛的能力。因此關注的是:別人會愛我嗎?為了達到這一目的,不同的人採取了不同的途徑。男性常採取的方法是,盡可能地獲得名利和權力,女性則是通過保持美麗容貌,注重服飾打扮使自己更有魅力,所謂“男為悅己者勇”,“女為悅己者容”。不論男女,也有通過提高自己修養和品位的方式,來獲得被人愛的可能性,如舉止文雅,謙虛禮貌,樂於助人,談吐風趣幽默等。總之,以上方式,都是要引起別人關注,增加對異性的吸引力而已。

諮詢中,有些人認為愛的問題,是一個愛的對象的問題,而不是自己的能力問題。認為愛本身十分簡單,關鍵在於找到合適自己的愛的對像或愛自己的對象。究其原因,以前的婚姻,多是通過介紹人或撮合者以條約的方式確定下來的,婚姻講究門當戶對,至於愛情,認為婚後自然就會產生,而這種婚姻因為選擇少,而接納度高,雙方從小成長環境類似,性格、認識、愛好和習慣易達成一致,所以婚姻更穩定持久。而現在,浪漫式的愛情被普遍承認。這種自由戀愛的方式,自然會大大增加愛的對象的重要性。歸根結蒂,現代愛情故事,很多是以權衡對方及本人的交換價值為前提,既要考慮對方值不值得我愛,也要考慮自己的實力和條件,對方會不會看中我。在當代商品經濟佔統治地位,以及把物質成功看得高於一切的文化中,人與人之間的愛情關係也遵循商品交換的基本原則。

陌生的男女,通過人際吸引,最終相許對方,融為一體時,倆人結合的一剎那,那就成為最幸福、最激動人心的體驗。男女間奇蹟般的親密之所以容易發生,往往和雙方能夠滿足對方某方面需求有關,和性的吸引力有關。但是,一旦把這種如痴如醉的愛戀,認為是婚姻中永遠應該存在的內容時,想像和事實就產生了偏離,因為,當熟悉某樣東西時,吸引力自然會下降。激情式的愛情,就其本質來說,不可能持久。出於浪漫願望而產生的婚姻,正是導致情感問題的原因之一。

從諮詢案例中,有這樣的感受:很難找出一種現象,像愛情那樣以巨大的希望開始,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望而告終。公主與王子的故事永遠定格在“他們開始了幸福的生活”。因此,心理諮詢是和來訪者一起分析問題的原因,反思自己,吸取教訓,學會如何去愛,以利於情感關係向良性的方向發展。愛情是一門藝術,要學會愛,就得像學其他藝術,如音樂、繪畫、雕刻技藝一樣,提高愛的能力,掌握這門藝術。

愛情關乎的是兩個人,「平等」就顯得尤為重要,「平等」在宗教的含義是:我們都是上帝之子,都是值得尊重的個體。這意味著,在愛的世界裡,需要尊重每個人的差異,雖然婚姻將兩人連在一起,但每個人又都是完整個體,是自成一體的宇宙。缺乏愛的能力一種主要表現就是:控制別人,讓對方按自己的喜好做,小到生活鎖碎,大到重要事情的選擇。控制和尊重是對立的,控制對方常會讓人不舒服,甚至痛苦。

企圖控制對方,是家庭衝突的主要導火線。要想愛情保持活力,我的觀點是:拋棄凡事必須按我的喜好做的極端要求,小事多接納尊重,大事多溝通協商,多一點尊重,少一點控制,在保留雙方完整性和獨立性的條件下,與之合二為一,在愛中實現兩人之間的統一。愛情是一種積極的力量,這股力量可以沖破人與人之間心靈的隔離,實現心與心的流動,並與之結合,而這種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生長。愛一個人,就要允許他成為他自己,愛並不是佔有,愛情決不是強制的產物。

愛情的首要特性是給而不是得。什麼是「給」?這個問題似乎很容易回答。一個人格不完善和不成熟的人,常把“給”理解為放棄,被別人奪走或作出犧牲。一個非常自我的人也可以給,但有前提,一定要通過交換,只「給」不「得」,對他來說就是欺騙,有被人拿走東西的感覺,這種人大多拒絕給予,婚姻中經常說對方騙了自己,多屬於此類人。還有一種人,把「給」看成自我犧牲的美德,認為應該這麼做,給就是準備犧牲,對這類人來說,「給」比「得」要道德,意味著寧可忍受「損失」也不要體驗快樂。凡此種種,都是在情感生活中,對給真正意義的歪曲理解。

人格完善、心智成熟、懂得愛的藝術的人對給的理解是:「給」是力量的最高表現,恰恰是通過「給」,才能體驗我的力量,我的富裕,我的活力和我的責任,體驗到生命力的昇華,並使自己和對方充滿歡樂。 「給」比「得」帶來更多的愉快,這不是因為「給」是一種犧牲,而是因為通過「給」表現了自己的生命力和責任感。他不因給予而失去,不因給予而貧窮。

從婚姻的很多現像中,不難看到愛的給予特性。比如,母親愛孩子,她會把自己的養料給予腹中胎兒,給嬰兒哺乳,給孩子擁抱和溫暖等等。又如,在兩情相悅的性活動中,雙方的互動,就是一種給的行為:男性他把精液給予對方,女性在接受的同時也在給予,只不過表現形式複雜一點罷了,如果一方沒有能力給,就可能出現性功能障礙。對人來說,不能給是極其痛苦的,總是得到的人不一定快樂,能給予的人才是幸福的富裕者。給的行為會讓人獲得力量感,增加自我認同感,並提高自尊,感覺自己是一個有力量的人。害怕給予的人,不管擁有多少,從心理學角度來看,和一個貧窮者無異。

有愛的能力的人,可以把他有生命力的東西給予別人,並一同分享歡樂。通過給,滿足了對方,也豐富了自己,他給並不是為了得,通過他的給,會喚起對方的生命力,激活對方也成為一個能夠給與的人,在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時,也提高了對方的生命感。給和得的人都會感謝這股力量,雙方都會因為喚醒了生命力而充滿快樂,因此,「給」也意味著「得」。在情感生活中,那些希望控制對方的人,只關注自己的得,而忘掉了自己也需要給,是缺乏愛的能力的表現。

愛只能用愛去換,如果愛別人,但卻沒有喚起對方的愛,那麼這種愛情是軟弱無力的,是一種不幸。懂得愛的藝術的人,有愛的能力的人,他給的同時,不會把對方看作是施捨對象,而是努力和對方建立一種共生的親密關係。有沒有把愛看成給與,取決於人格的發展和完善,那些內心強大,充滿自信的人,很少依賴別人,他們能找到對自己生命力的信賴。而缺乏這種特質的人,因為害怕失去,就害怕獻出自己,也會害怕去愛。

婚姻從未摧毀任何東西,只會讓潛藏在裡面的人格顯露出來。愛並不會被婚姻所破壞,愛是被沒有愛的能力的人所破壞。愛被搞砸,有時是因為當初就沒有愛,有時是因為缺乏愛的能力。如果多了解愛的藝術,提高愛的能力,愛就會滋長,婚姻也就成為了讓愛成長的空間。

素材來源:網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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